案件描述
原告女方陈某与被告男方苏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在南山区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140万,双方按揭。
2012年,女方遭遇男方家暴,加上双方家长沟通不愉快,女方委托刘淼律师代为起诉离婚。
搜集证据从银行信息、房产信息、报警信息等事无巨细
本案的证据搜集和整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原被告双方的所有名下银行卡、股票、房产、车辆、公积金、养老保险、债权债务等等全部进行了详细的查询与举证。通过这些细致的取证证明,协助原告成功的获取了被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于女方的财产。
判离、婚内房产归原告、抚养权归原告
最终法院判决:
1、原被告离婚;
2、婚内购买的房产(目前价值1000万元左右)归女方所有,女方补偿男方30万;
3、男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票一半归女方所有;
4、男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奖金、分红一半归女方所有;
5、原告女方获得女方的所有权,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4000元。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离婚案件,涉及房产归属、双方共同收入分割、抚养权纠纷、车辆权属,家庭暴力,婚内共同债务的处理。
虽然这个案件历经了二审程序,但是最终,律师为委托人原告争取了其应得的所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