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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第213讲: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有利害关系,口头遗嘱还有效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73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无效。口头遗嘱必须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有效,如果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则不能做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如下面这个案件,邓大儿去世的时候,虽然有5个亲属出具书面证明,称邓大儿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屋给晚辈邓三孙继承,但由于5个亲属都是继承人或继承人的亲属,最终法院认定没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认定口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继承。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口头遗嘱是否成立的问题?《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案中,邓四女邓五女邓六女霍三媳邓二儿出具一份《证明书》,称被继承人邓大儿立下口头遗嘱,将案涉房屋遗赠给邓三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见证人不能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出具上述《证明书》的邓四女邓五女邓六女邓二儿均为继承人,霍三媳邓三孙的母亲,即与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上述人员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审理中,邓二儿6人也称邓大儿立下口头遗嘱时除了邓二儿6人外没有其他人在场,因此,在没有合法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邓二儿6人主张邓大儿立有口头遗嘱不成立?现无证据证实邓大儿去世时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本案应当适用法定继承?邓大儿去世时,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女儿邓大孙、父亲邓祖父邓祖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给邓祖父的合法继承人,即邓二儿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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