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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164讲:离婚时宅基地房能分割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70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要求分割宅基地房的一般都是女方,需要看女方有没有证据证明宅基地房是婚内建的,是婚内建的才能分割,如果是男方婚前建的,则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不能分割。如下面这个案件,离婚妻子要求分割男方名下宅基地房。法院审理后认为宅基地证登记时间是结婚前,妻子主张是婚后建的,但没有证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妻子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 对于案涉某号房屋,罗妻辩称该房屋是罗妻、张夫婚后所建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请求确认对上述房屋拥有百分之五十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本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罗妻主张某号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意见,经查,双方对该址房屋建成时间有不同表述,而该址宅基地及上建房屋的发证日期为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罗妻未提供证据证实该址房屋在婚后建设,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罗妻的主张,对此意见不予采纳。判决驳回罗妻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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