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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第136讲:继承案件中,伪造遗嘱等证据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13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如下面这个案件,程某在某继承纠纷案中,伪造赠与合同,意图侵占被继承人的房屋和银行存款。法院经鉴定查明签名系伪造之后,对程某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被罚款人:程某

    本院在审理继承纠纷一案中,程某在二审期间才提交其与被继承人李某签订的《赠与合同》,并据此主张被继承人李某名下的所有财产均归其所有,包括案涉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房及银行存款。本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所对该《赠与合同》上李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该所于2024年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李某”签名不是李某亲笔签名。此外,被继承人李某20201124日亲笔书写《房产遗嘱》,已指定房由2继承。程某作为被继承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明知上述事实的情况下,在二审期间仍坚持提交非被继承人李某亲笔签名的《赠与合同》,意图侵占被继承人李某名下涉及上百万的遗产。程某在本案中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本院依法对程某予以罚款。综上,决定程某罚款10元,限于X日前交纳。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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