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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拖欠货款起诉如何处理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89人看过举报


广州买家微信里同意支付货款,还能主张诉讼时效已过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起诉买家支付拖欠的货款,有部分的货款本已过诉讼时效,但买家在微信里同意支付,最终诉讼中买家再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就不支持了,法院认为买家已放弃对该笔欠款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新某商行向吕某出售摩托车配件,吕某向新某商行支付货款,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新某商行提交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明细、D柜出货清单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新某商行于20164月、20177月共计向吕某出售了价值1306367.17元的货物,吕某已付货款1235010.2,尚欠71356.97元。关于2015526对账后尚欠货款29940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新某商行在201912日通过微信向吕某发送包含该笔欠款的对账单并催款,吕某明确表示:“余额没错,我安排下款给你”,应视为吕某已放弃对该笔欠款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故对于吕某现抗辩该笔款项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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