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峥律师 09:00-21:59
孙峥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41070166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从“技术精英”到阶下囚,再到无罪获释——孙峥律师如何用“三层抗辩”击破2600万商业秘密指控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2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深圳作为“科创之都”,技术图纸、研发数据、算法模型是企业最核心的命脉。2021年至2025年,深圳法院共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4604件,年均增长率为26.6%,其中审结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475件。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修订,入罪门槛从“造成重大损失”调整为“情节严重”,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方式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钱某的“创业配方”之争全程实录

钱某,44岁,应用化学博士,深圳坪山区某精细化工企业(C公司)高级工程师,工作九年,主导研发“环保型水性涂料助剂”,年利润约4000万元。2024年8月辞职,次月在东莞成立“新科化工公司”,生产同类产品。2025年2月,C公司发现“新科”产品技术指标与自家高度相似,委托评估认定涉案技术价值2600万元后报案。公安机关扣押钱某离职时留存的笔记本电脑,恢复出37份C公司内部技术文档,时间戳集中在离职前三个月。2025年4月,钱某被刑事拘留。

钱某辩称:新产品系参考公开文献及“逆向工程”自主研得,下载文档系为撰写交接材料,未用于新产品。且C公司未对技术进行分级密级管理,保密措施形同虚设。本案核心争议聚焦于三点:C公司是否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涉案技术是否具备“非公知性”、产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同”——这正是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的三大要件。

孙峥律师的辩护工作

钱某丈夫在刑拘第3天紧急委托孙峥律师。孙律师深知商业秘密案件“定罪难、辩护更难”,决定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入手,构建逻辑严密的三层抗辩。

(一)第一层:保密措施“形式主义”之辩

孙律师调取C公司规章制度及执行记录,发现:C公司虽与研发人员签订格式化《保密协议》,但未明确保密信息范围和载体;文件服务器未设分级访问权限,任何研发人员均可浏览全部技术文档;未安装数据防泄漏系统,未对文件加密或添加水印;离职交接时未进行核心技术资料清点,未启动离职审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信息,法院不予支持。孙律师指出:C公司的保密管理属于“纸面保密”,涉案配方不构成商业秘密。

(二)第二层:非公知性鉴定打破“秘密点”

孙律师主动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C公司“配方核心参数”进行非公知性检索。鉴定结论显示:C公司主张的12项参数中,4项已于2021年在《欧洲聚合物杂志》公开,3项可通过市售产品常规分析直接获取,2项属行业通用知识,仅3项可能具有非公知性,但该3项不处于核心地位,不影响产品关键性能。该报告动摇了指控的“秘密性”根基。

(三)第三层:同一性比对发现实质性差异

孙律师委托CNAS认证机构对两家产品进行双盲全成分分析。检测显示:两者成膜物质相同,但催化剂选型不同——C公司用有机锡类,“新科”用钛酸酯类;分散剂添加量相差18%。差异导致“新科”耐候性优于C公司,附着力稍逊,各有优劣,不构成“实质性相同”。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求“实质性相同”,而非“大致相似”。

综合三层抗辩,孙律师在审查逮捕环节向深圳市检察院提交27页《法律意见书》及6份附件。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后,仍认为证据不足。2025年7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钱某获释。

孙峥律师简介

孙峥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拥有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是国内少数兼具法律与理工科背景的涉企刑事辩护律师。他的职业履历尤为特殊: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工作十五年,从侦查员到法官助理再到再审审查员,完整经历了刑事案件的全部诉讼流程。转型律师八年来,孙峥律师代理侵犯商业秘密、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案件逾300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撤销案件等结果者40余件。他独创的“侦查预判+审判校准+律师取证”三维工作法,在涉及化工、电子、软件、生物医药等复杂技术领域的刑事案件中屡建奇功。他长期担任腾讯科技、大族激光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深圳本地司法政策与产业生态有着精准把握。

孙峥律师的办案理念是:“刑事辩护的战场,从来不只在法庭之上。证据的每一分钱流向,都可能是刑期的每一天。”

四、结语

职务侵占与侵犯商业秘密,一个是“内部人”把手伸向公司钱袋,一个是“技术人”把公司命脉带向竞争对手——两类犯罪在深圳这座创新之城高发频发,既考验企业的内控能力,也考验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

孙峥律师以其十五年的政法多岗积淀和八年专职律师实战经验,在职务侵占案件的“审前辩护”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技术抗辩”中形成了独特的专业优势。无论是通过独立审计核减指控金额、通过资金流向图谱重构事实,还是通过技术同一性鉴定打破“商业秘密”认定、通过“黄金37天”实现无罪辩护,孙峥律师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孙峥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7
  •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 执业7年
    • 13410701666
    •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年

    • 平台积分

      2103分 (优于85.2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02篇 (优于9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峥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3727 昨日访问量:200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