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一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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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胜诉案例|覃一珂律师代理企业推翻仲裁裁决,厘清承揽与劳动关系边界

发布者:覃一珂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47人看过 举报

2026-06-25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况

某木材加工企业与自然人签订加工承揽协议,约定由对方自主组织亲属、亲友团队完成木糠加工工序,企业仅提供场地、原料与基础设备,按成品吨位统一结算承揽费用,人员排班、用工管理全部由承揽方自行负责。承揽方作业时意外受伤,事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支付劳动报酬。仲裁委采信其主张,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并判令企业支付报酬。企业不服仲裁结果,委托覃一珂律师提起诉讼维权。

办案核心思路

接受委托后,覃一珂律师梳理完整证据链,重点提取承揽合同原文、产量结算单据、现场管理记录等材料,区分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核心特征:一是对方自行招募、管理工作人员,企业不进行考勤、人事管控;二是报酬按加工总量结算,无固定月薪、社保、福利等劳动用工待遇;三是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经济依附性。庭审中围绕劳动关系认定法定标准展开辩论,清晰论证双方仅为加工承揽合作,不具备劳动关系成立要件。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覃一珂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企业与该自然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无需承担 500 元劳动报酬给付义务,本案诉讼费由对方承担。本案成功撤销不利仲裁裁决,帮助企业规避工伤、薪资等一系列劳动用工风险。

实务提示

企业外包加工业务时,规范签订承揽合同、留存结算与人员管理证据,可有效区分合作关系与劳动关系,避免被认定用工承担额外法律责任。


覃一珂,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贵港
  • 执业单位: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50820********5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1450820********59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