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因为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征地宅基地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是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有偿征用土地。对于征收集体土地的,国家需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