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 2016 年修订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美
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
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
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因此,“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的范畴。
根据 2013 年商务部出台的全国首个《行业标准:美容院服务规范》(SB/T10991-
2013)的规定,生活美容,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于美容护肤、化妆
等用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皮
肤抗衰老、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面部美容护理、
美体塑身、SPA 和化妆。因此,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本质区别是是否具有创伤
性和侵入性。换句话说,开展“创伤性”或“侵入性”的美容项目,就是“超越
了”“生活美容”的范畴,属于“医疗美容”范畴;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另一
个本质区别,就是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医疗美容
所使用的药品、麻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也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实施医
疗美容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一定的书写规范对其医美活动进行记录,形成求美者
(消费者)的“就诊资料”。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郝凯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