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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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与罗先生行政纠纷二审案

发布者:王志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2日|分类:土地纠纷 |39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涉案房屋处在XX市XX区XX文化生态园项目征迁范围内,该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因没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认实施该强制拆除行为,罗先生曾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XX市公安局西桥派出所以《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的形式告知罗先生涉案房屋系被XX街道办等政府部门拆除,因此,罗先生已经尽到提起行政诉讼的初步举证责任。XX街道办虽然否认实施强制拆除涉案房产的行为,但鉴于涉案房产地处其行政辖区内,XX街道办有能力也有义务提供涉案强制拆除行为系其他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所为的相关证据,而XX街道办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并未就该项主张提供证据,也未能进行合理说明,其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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