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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维权补差额,成功确认劳动关系 —— 昆明刘伟律师团队高效代理劳动争议案

发布者:刘伟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2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本案为企业高管劳动争议案,涉案标的超 7.7 万元。刘伟律师团队代理劳动者,突破仲裁不利结果,成功更正劳动关系起算时间,全额支持未休年休假工资诉求,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劳动者于 2020 年 8 月入职某知名家电企业,担任区域业务岗,2023 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正常考勤、接受公司管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发放工资。2024 年 10 月,公司以 “工作打卡造假” 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工资,但仲裁仅部分支持劳动关系诉求,驳回其他请求。劳动者不服,委托刘伟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经过

1.深挖细节,更正劳动关系起算时间律师团队梳理入职培训火车票、报销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劳动者 2020 年 8 月 19 日已参加公司培训并提供劳动,反驳公司 “以员工手册签收日为入职日” 的主张,夯实劳动关系起始时间。

2.聚焦诉求,精准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针对公司 “春节已统一安排年休假” 的抗辩,律师指出公司无法证明所休假期为 2024 年度年假,结合工资标准依法核算金额,强化诉求合理性。

3.理性抗辩,客观应对解除争议庭审中,律师客观回应公司打卡争议,聚焦核心诉求,优先保障劳动者可获支持的权益,最大化维权效果。

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刘伟律师团队代理意见,判决:

1.确认双方 2020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存在劳动关系,更正仲裁认定的入职时间;

2.公司支付劳动者 2024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3035.44 元,全额支持该项诉求;

3.案件受理费予以免除,劳动者核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案例意义

1.实务价值本案明确劳动关系入职时间以实际用工为准,企业主张需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厘清未休年休假的举证规则,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2.维权启示劳动者遭遇劳动纠纷,即便仲裁结果不利,仍可通过专业律师深挖证据、精准抗辩,扭转维权局面,保障合法权益。

3.企业警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有充分事实依据,用工管理、年假安排等需留存完整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能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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