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尹某某涉嫌洗钱罪一案,其在9月26日被拘留,同年11月被逮捕,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为委托人申请取保候审,变更羁押,但侦查机关以嫌疑人可能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等原因作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决定。辩护人继续通过律师会见,深入了解案件,尽可能了解委托人可能的涉案金额,为下一阶段作准备。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委托人已经被逮捕,拘留时间已经将近100天,取保难度大的情况下,辩护人积极与公诉人沟通案件,积极退赃,并再次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最终成功获得取保,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更加殷实的基础。最终,委托人也如愿获得轻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苏凤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