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陈基涛律师
执业资质:1441920**********
执业机构: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陈基涛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4日|分类:劳动纠纷 |551人看过
工伤死亡赔偿办理时限
最迟一年申报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