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XX诉被告李XX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贾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880元减半收取15440元,由原告贾XX负担。
潘劼律师
发布者:潘劼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60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XX诉被告李XX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