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市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住房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标准:租金为每月 元,共计为 元(大写),计 元(小写) 。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交纳。
3.2 支付方式: 。
3.3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租房押金 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核实室内物品、设备设施等无损坏和丢失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用途
4.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住房 使用。
4.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负责租赁期的房屋维修。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在本合同到期时上述物品应当保证完好和全部返还,否则应当按照损坏财产的原价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合同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将妥善使用房屋及室内全部的电器设备,不准故意损坏,否则应当进行赔偿,在租赁到期后乙方应当将有关垃圾清理干净。
第六条、其他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等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后由甲方代为交纳。
第七条、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否则乙方擅自转租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7.2.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7.2.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7.2.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8.3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拆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
第十条 10.1 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当妥善使用室内的物品及其他设备设施,在租赁期间因租赁物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和同住人的人身伤害或意外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1、本合同房屋内物品有
2、水: 电: 燃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二0二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