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降低婚龄,放开生育

发布者:易胜华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406人看过

降低婚龄,放开生育

有人大代表提议:修改法律,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到18周岁,开放第三胎生育。网上有一些反对的声音。

我的观点是:支持这项提议,并且建议彻底开放生育。以下,从两个方面论证我的观点: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严峻,令人忧虑,年轻一代将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应当改变政策,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结婚与生育,是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应当由本人来选择和决定。通过国家法律加以限制和干预,是极具争议的。

降低婚龄、放开生育之后,每个人仍然有不婚不育、晚婚少育的权利。对于那些愿意早结婚、多生孩子的人,则尊重他们的意愿。

一项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只能约束那些遵纪守法的人,不能阻止那些意愿强烈的人。民间有很多不满二十周岁的人结婚,计划生育的年代,虽然执法力度令人生畏,超生者仍然到处都是。

放开生育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的立法保护。

1、修改《劳动法》,机关、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定女性的最低就业比例。未达到最低比例的,上缴费用纳入社会保障,对失业女性进行特殊补贴。

2、修改《婚姻法》,女性可以根据其生育子女的数量,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享有更多的财产比例。

3、降低抚养孩子的成本,国家承担未成年人教育、医疗的大部分费用。

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是在白日做梦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