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电梯猥亵女孩#
成年人猥亵儿童,是较常见的性犯罪。此类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病态人格,性取向畸型。这可能是与生俱来的一种选择,很难通过刑罚达到威慑效果,也很难从医学角度进行矫治。
有人建议,对此类人员釆用化学阉割的手法,使其丧失性冲动。在现行的法律制度内,这个建议显然不具有操作性。未来对法律做出类似修改的可能性也极小。原因何在呢?
除了基于人道的考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化学阉割是否可逆。如果不可逆,万一是错案怎么办?如果可逆的话,将会催生地下黑市(比如节育手术),化学阉割也就失去了意义。
比“化学阉割”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是“物理隔离”。也就是说,将此类猥亵儿童的病态性行为定性为精神疾病,通过强制医疗的手段,将其关押在精神病院。如此一来,既可对错案进行纠正,也可以防止此类人员再次危害社会。
住在精神病院,可比关在监狱要难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