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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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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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意外”真相:倒逼景区担全责,李春红律师为受伤游客维权胜诉纪实

作者:李春红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次举报
2026-03-18

景区游玩本是休闲放松之事,但潜藏的安全隐患若被经营者忽视,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实践中,游客在景区受伤后,部分经营方往往以“系游客自身意外”为由极力推卸责任,导致游客维权陷入困境。此类案件的核心痛点,在于如何将“看似意外”的伤害事故,精准还原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事实,明确责任归属。

近日,天津李春红律师接受游客杨某委托,代理其与某景区经营方人身侵权责任纠纷案。面对经营方的极力“甩锅”,李春红律师以“还原事实、锁定过错”为核心,通过全面调取现场证据、拆解经营方安全管理漏洞、严谨论证法律责任,成功证明经营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游客自身无任何过错。最终,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李春红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经营方承担100%赔偿责任,判决其向杨某赔付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受伤游客的合法权益,也为景区经营方敲响了安全管理警钟。

一、案情背景:景区游玩突发意外,经营方“甩锅”拒担责

委托人杨某在某景区游玩期间,在景区正常开放区域行走时,因现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未及时疏导提醒,不慎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多处骨折、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期间产生了大额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4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杨某家属第一时间与景区经营方沟通赔偿事宜,却遭到经营方的极力推诿。经营方辩称,杨某受伤系其自身不小心导致,属于“意外事件”,与景区经营管理无关,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甚至声称杨某存在违规游玩、未注意自身安全的过错,试图将全部责任推给杨某。

面对经营方的“甩锅”行为,杨某及家属既气愤又无助:一方面,身体受伤带来的痛苦与经济压力让其难以承受;另一方面,自身缺乏法律知识,无法收集有效证据证明景区的过错,难以反驳经营方的无理辩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回公道,杨某经过多方咨询,最终委托天津李春红律师作为本案代理律师,全权处理本案的诉讼维权事宜。

二、案件难点:“意外”定性难,经营方过错举证难度大

接受委托后,李春红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委托人、核实案件细节、前往景区现场勘查,结合人身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精准研判出本案的核心难点,也是此类景区侵权案件的共性痛点:

(一)“意外”与“侵权”界限模糊,事实还原难度大

杨某受伤表面上看似“意外摔倒”,经营方也刻意强化这一认知,试图将事故定性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如何打破“意外”假象,还原事故背后景区经营方的管理疏漏,证明事故发生与经营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本案胜诉的核心前提。

(二)经营方极力“甩锅”,举证对抗性强

景区经营方为规避责任,不仅否认自身存在过错,还反向主张杨某存在过错,同时刻意隐瞒现场安全隐患、人员疏导缺失等关键信息,甚至拒绝提供现场监控视频等核心证据,给我方举证带来极大阻碍。

(三)安全保障义务界定难,法律适用要求高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景区经营方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该义务的范围、履行标准较为原则,实践中需结合景区实际情况、事故发生细节综合判断。如何精准界定景区经营方应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论证其未履行该义务的具体表现,对代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案件拆解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三、破局攻坚:李春红律师精准发力,还原侵权真相锁定过错

针对本案核心难点,李春红律师制定了“全面取证、细节拆解、严谨论证”的全案代理策略,全程主导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诉讼推进,逐一破解维权难题,成功打破经营方的“甩锅”借口,还原事故真相。

(一)全力调取核心证据,筑牢维权基础

李春红律师深知,此类案件“证据为王”,唯有掌握完整、有效的证据,才能打破“意外”假象。为获取核心证据,律师采取了多项举措:

1.  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针对经营方拒绝提供现场监控视频的情况,李春红律师及时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依法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完整现场视频,清晰记录了杨某摔倒的全过程,以及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无工作人员疏导、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关键细节;

2.  现场勘查固定隐患证据:律师多次前往景区事故发生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拍摄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现场设施的安全隐患(如路面不平、无防护措施等),同时核实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固定经营方管理疏漏的相关证据;

3.  完善辅助证据链条:指导杨某整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护理费证明、误工费证明等,明确受伤程度及经济损失;同时收集事故发生时的目击证人证言,进一步佐证事故发生的经过及景区的过错。

通过上述举措,李春红律师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还原事故真相、锁定经营方过错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细节拆解过错,否定“意外”定性

李春红律师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深度拆解,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逐一驳斥经营方的“意外”辩解,明确经营方的过错所在:

1.  景区未尽风险预判义务:事故发生地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路面破损、坡度不合理等),景区经营方未及时排查、整改,也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未能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危险,属于典型的管理疏漏;

2.  景区未尽人员疏导义务:事故发生时,景区该区域无工作人员现场值守、无任何疏导提醒措施,即使杨某摔倒后,也未及时有工作人员到场救助,进一步扩大了损害后果;

3.  游客无任何过错:结合现场视频及目击证人证言,杨某系在景区正常开放区域正常行走,行走路线符合景区规定,不存在违规游玩、故意或过失导致自身受伤的行为,其受伤完全是由于景区经营方的管理疏漏所致。

通过对上述细节的拆解,李春红律师清晰证明:杨某受伤并非“意外”,而是景区经营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侵权事故,经营方的“甩锅”借口无任何事实依据。

(三)严谨法律论证,明确责任归属

庭审中,李春红律师围绕本案核心争议点,结合证据链条与法律规定,展开严谨的法律论证,清晰阐述代理观点:

首先,明确景区经营方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景区作为经营场所,对进入其经营区域的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排查安全隐患、设置安全警示、配备工作人员疏导救助等,该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随意免除;

其次,论证经营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事实。结合现场视频、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详细阐述经营方在风险预判、隐患排查、人员疏导等方面的具体过错,明确杨某受伤与经营方的过错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最后,驳斥经营方的抗辩意见。针对经营方主张的“杨某自身过错”,结合证据明确杨某无任何违规行为,不存在过错,同时强调经营方不能以“意外”为由规避自身的法定义务,其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四、案件成果:法院认定全责,成功追回24万余元赔偿

经法院审理,法庭充分采纳天津李春红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1.  认定景区经营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杨某的受伤存在全部过错;

2.  认定杨某在本案中无任何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判令景区经营方承担100%赔偿责任,向杨某赔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杨某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缓解了其身体与经济上的双重压力,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是为同类景区人身侵权案件提供了维权指引,明确了“看似意外”事故的维权思路与举证方向;二是警示景区经营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加强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三是彰显了李春红律师在人身侵权纠纷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受伤游客维权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支持。

五、律师提示:游客景区游玩维权与安全提示

结合本案办理经验,天津李春红律师就游客景区游玩期间的安全防护与侵权维权,提出以下专业建议:

1.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防护。游客在景区游玩时,应留意现场安全警示标识,避开危险区域,避免违规游玩,最大限度降低受伤风险;

2.  遭遇伤害事故,及时固定证据。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照片、视频,留存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收集目击证人联系方式,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3.  拒绝不合理“甩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面对景区经营方的推诿、甩锅行为,切勿盲目妥协,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由律师指导取证、制定维权策略,精准锁定经营方过错,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理性沟通协商,依法维权到底。事故发生后,可先与景区经营方沟通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借助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六、律师简介

天津李春红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人身侵权责任纠纷领域多年,专注于景区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的代理与处理。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风格、敏锐的证据意识,成功代理多起复杂人身侵权案件,多次帮助受伤当事人追回全部赔偿,尤其在“意外”事故还原、过错认定、责任界定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

李春红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赢信任、以细节定成败、以客户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精准把握案件核心痛点,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维权,用专业法律服务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李春红律师,1979 年4月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181104476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继承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1201201811044768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