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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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建研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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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发布者:王东律师|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1110人看过

父母

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尊亲属,互相扶养的关系极为密切,因而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生父母对亲生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的权利,养父母对养子女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有继承其继子女遗产的权利。

兄弟姐妹

在旁系血亲中,兄弟姐妹是最近的血亲。兄弟姐妹一般都在家庭中共同生活,相互照顾。我国《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因此,理所当然的是,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本条明文规定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为亲生的兄弟姐妹,他们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赋予他们等同于亲兄弟姐妹关系的法律地位,彼此之间发生等同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他们彼此都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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