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能够让另外一方净身出户吗?
内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和支出,一人一半。淳道家事,专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家族办公室(财富管理)等综合法律服务。淳道家事的罗丹律师等在婚前财产约定、婚内财产防护、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可为您提供前期免费婚姻家事法律咨询。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