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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 | 婚前按揭购买房产应归谁所有?

发布者:淳道家事罗丹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267人看过

摘要:都说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现在的社会多少因为房子、车子、彩礼被劝退的痴男怨女。那么哪些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值得一谈。


内容:

一、关于婚前房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产,婚后虽然是夫妻共同还贷,但这按揭住房并不意味着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虽然婚后共同还贷,但是如果双方要离婚了,法律规定是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是可以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只需要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


三、婚前如何购置才能有属于自己的婚前房产,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婚前购房,需要保证在婚前结清所有与房产购买相关的费用,包括购房款、完税等费用;其次是将产权证办理妥当,完成过户手续;如果婚前确实无法缴清购房涉及的所有费用,婚后需要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来支付,并保留相应的证据,这样的方式才有可以拥有婚前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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