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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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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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定金后不发货?双倍返还!

发布者:秦仁普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211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收定金后不干活,双倍返还!

一、案情简介

原告找被告定制安装铝艺电动大门+车辆识别系统,付了定金后,被告没有安排发货以及安装。后面就直接失联了。

二、代理经过

本案代理原告,经向原告了解案情后,我们认为,本案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三、代理方案

双方的承揽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注册在奉贤,但是披露的地址在金山。我们根据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管辖选择被告注册地奉贤法院起诉,奉贤法院以披露的地址是金山为由不予立案,我们要求奉贤法院出具不立案告知书后,在金山法院顺利立案。

四、办理结果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被告提出返还部分钱款的方案,本律师没有同意。此后,通过和调解老师多次沟通,告知对方如判决,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后被告于调解当日即将定金如数退还至我委托人账户中。

五、办案感想

    一个案件办理过程的顺利与否,与代理律师的心态有很大关系,大案也好,小案也好,既然接受了代理就需要用心对待。这个案件,被告迟迟不退钱,进入诉讼流程后知道自己要双倍返还了,马上把钱就退了。所以,该起诉的还是尽早把流程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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