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股权投资还是股权转让?细节决定胜诉!
一、委托经过
本案代理原告,二审代理被上诉人(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各被告有一家餐饮店拉拢原告投资,原告在事先不清楚各被告各自有各种纠纷的情况下以接受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该餐饮店,并参与经营管理。原告受让股权的唯一目的是经营该公司名下餐饮店(系公司名下唯一经营项目)。然,签订投资合同以及股权转让合同后,原告支付了一半的股权转让款,但各被告并未按约转让股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案涉餐饮店亦在短短一个月内关门,后了解到是因为各被告未实缴出资导致。
本案中,原告面临两个问题需要进行解决,一是,投资合同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要不要继续履行的问题,如果被告要求继续履行,那么原告还要拿出25万元投入公司,而这个钱一旦投入就是打水漂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才能把之前投入的25万元拿回来。
二、代理经过
在详细阅看了《投资合同》以及《股权转让合同》后,经过与原告本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到,原告投资的唯一目的是经营该餐饮店,原告投资时的方式考虑到对公司进行增资,但是被告一要求直接转让其股权,股权转让是具体投资的方式也是为了便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故,我们认为本案的突破点在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投资合同并退还股权转让款。
三、办理结果
法院考虑到我方虽作为违约方但是不解除合同对我方显失公平,扣除了掉部分违约金(2万元)后返还我方23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一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办案感想
案件定性很重要,如果本案定性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那么这是一个商事纠纷,适用的相关法律以及法律关系上对我们不利;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能够很好地实现委托目的,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而合同纠纷,最重要的是从合同中寻找依据,我们经过反复推敲,最终确定以“合同目的”作为突破点,使得委托人逃离了继续支付25万元投资款打水漂的风险,并且帮助委托人拿回23万元投资款,挽回了委托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