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继承房产有抵押权,被继承人留有大量债务的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委托经过
本案代理二原告。二原告育有独子,不幸去世。留有房产一套,系二原告辛苦捡垃圾所攒支付的首付款,婚前即办理好产证。被继承人结婚后未生育子女。被继承人去世后,二原告及其他家属收到了很多催款函以及法院诉讼文件,才知道被继承人生前留存有大量债务,且房产尚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共60多万元债务,银行就房屋享有抵押权。
尽管被继承人的部分亲友向二原告表示被继承人已去世,其生前所欠债务可免去,不用二原告偿还。但二原告坚持要以继承所得财产清偿债权人。故找到我们律师要求我们代理与被继承人有关的所有涉诉事宜。
2、办理经过
经过深入沟通,明确本案具体代理内容具体包括:
1)提起法定继承诉讼
2)债权人以基础法律关系起诉被继承人的所有民事诉讼案件,后债权人确定委托人作为被告并起诉的,我们都代理应诉。
并告知当事人:
1)法定继承案件虽然关系简单,但是有关房产继承以及具体的继承方案能否达成与被继承人配偶态度有关,如果能通被继承人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后面可联系房产抵押权人(银行)办理过户事宜。如与被继承人配偶达不成一致意见,则起诉失去了应有意义,只能撤诉待时机成熟后再次起诉。
2)二原告在其他案件中做被告的案件数量可能很多,被继承人的对外债务可能超出继承的财产价值。目前仅能被动处理。
3、办理经过以及结果
1)起诉前事先同被告进行过沟通,被告没有专业律师协助沟通,坚持认为被继承人名下未实际经营的企业有大量资金,沟通无果。
2)经过激烈的庭审,后被告在法庭上频频受挫之后抛出调解方案,表示原告需补偿被告6万元,被继承人债务与被告无关,被告放弃继承权。我方同意。但在签署调解笔录的时候被告认为自己仍将面临因被继承人债务原因导致在其他案件中再次作为被告的局面,经过反复沟通无果,调解失败。
3)我们无奈之下只得撤诉。
4)《民法典》施行后,在后续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通过所有案件追加共同被告,被告最终表示放弃遗产,现继承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4、办案感想
在被继承的遗产上有权利负担时(抵押权),可以通过同抵押权人沟通,办理过户手续,但是需首先处理好继承事宜本身。
此外,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确实不好处理,但把握一个宗旨就是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一个一个去应诉就好。
《民法典》施行后,抵押房产过户没有问题,需要提前通知到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