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一定会被判决离婚吗?
1、委托经过
本案代理原告,当事人已逾耄耋之年。原告因为被告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未充分听取、尊重原告意见产生矛盾。后,被告在未与原告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被告自己一人所有;此后更是将房屋出售取得房屋价款后又要求原告签订了一份显示公平的家庭财产分配协议,后被告消失不见。原告要求离婚的很重要一点是“原被告双方分居已满两年”。
2、办理经过
律师告知
1)没有离不了的婚,从结果上来讲。
2)从过程来讲,尤其是本案,虽有分居事实,但是分居系因养老、就医原因引起,而非“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所以本案首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3、法院判决
对于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4、律师意见以及建议
1)目前仍有当事人认为“分居”满两年即自动离婚,律师提醒,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一定要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才是离婚。
2)诉讼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所以并非所有的分居事实满足后都可以被判决离婚的。
有离婚事项可以来咨询、委托我们处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