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简称“严重违规开除”)。本文将详细讲解“违严重违规开除”的内存涵义与正确使用:
(一)“严重违规”的常见形式
(1)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
(2)因责任心不足而造成公司损失;
(3)浪费原材料或能源;
(4)贪污受贿;
(5)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
(二)“严重违规开除”的不当使用
同时,用人单位用错“严重违规开除”的最常见情形主要有:
(1)规章制度制定内容或程序不合法,特别是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向劳动者公示等;
(2)证据不足,违规事实无法确定;
(3)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瑕疵,如解除通知书没有送达;
(4)认定劳动者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合理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