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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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常生活中有关工伤的问题

发布者:杜红涛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7日|分类:劳动纠纷 |214人看过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的赔偿范围有那些?

范围: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三)工伤的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四)工伤鉴定

我们需要注意不是什么的工伤都是会得到相应的赔偿的,工伤还是要满足鉴定机关关于工伤鉴定的标准。二工伤鉴定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定,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只有满足了这几个的鉴定标准才会被认定认定为工伤,还会还有下一步的赔偿措施。

(五)对工亡认定不服

工亡认定是行政行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如果对认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决定书送达签收之日起60日内向区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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