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12月13日晚曲X、吉X等几个亲戚朋友到郫XX一个酒吧喝酒娱乐,当晚在酒吧有一帮人在寻衅滋事,耍威风,那帮人在酒吧通过一系列言语和动作,反复多次挑衅曲X等人,双方发生不快。曲X等人看到对方人数众多,又对自己屡次挑衅,深感不安于是起身,准备离开酒吧,结果在酒吧门口又遭到这帮人的挑衅,让他们不要走,还做出要打他们的架势,见势不妙,曲X等人赶紧离开。一起离开后,担心回旅店过程发生冲突,带上车上生产用铝管自卫,回去途中遭遇酒吧那十几人持长刀等武器向他们跑过来砍他们,曲X、吉X等人和对方发生冲突,被这伙人砍伤,其他人在还未和对方打斗的情况下,仓促逃离现场,随后有人拨打电话110、120求救,救护车把伤情严重的曲X、吉X送医院救治。第二天公安机关到医院曲X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几个月后因为对方案发被查。
事后法院查明,当事人有犯罪故意,且持械,当事人表示认罪,我方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并向和法院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书》,最终郫都区人民法院结合另案处理对方当事人判决书认定事实,结合本案监控视频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认定曲摸拉铁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当事人明确拒绝上诉,本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