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锦华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安徽
储锦华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储锦华律师

330317631@qq.com 09:00-21:59
安徽方鲁生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安徽方鲁生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005555587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

2021-11-17

发布者:储锦华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418人看过举报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

 

1、以夫妻中的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为前提;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

3、要求赔偿的一方没有过错;

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安徽 安庆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005555587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51698

  • 昨日访问量

    15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储锦华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