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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对方给予困难帮助金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2021-11-15

发布者:储锦华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594人看过举报


离婚要求对方给予困难帮助金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民法典1090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那么需要我们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一是提供离婚后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条,低保证等;

二是提供丧失全部劳动能力货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书等;

三是离婚后没有住处且短时间内无力拥有住房的证明材料,如无房证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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