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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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缺席法院审理,能把增加的抚养费降低吗?

作者:覃兆江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次举报

问:我是广州天河区的A先生,五年前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她抚养小孩,我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我平时都有按约定支付,但今年突然接到法院执行局通知,我才知道前妻对我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费用还增加到了6000元,可我根本不知道前妻起诉之事因而缺席审理,法院就判决前妻胜诉了。我现任妻子知道了非常气愤,还怀疑我和前妻互相勾结利用这个方式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我百口莫辩,请问有什么办法让我能不付增加部分的抚养费

答:经查阅你提供的资料包括阅卷资料,如今有以下几种方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1、提起再审,以法院无依法送达为由申请审判监督。但以我们的经验被接纳甚至改判的机会微乎其微;2、以你妻子名义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但由于你现任妻子并非是与案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故法院未必受理该诉讼案,或者受理了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很大;3、执行阶段提出执行异议,提供充分的合法有效证据说明你目前的收入状况无力承担如此之高的抚养费,争取执行法官裁定不予执行;4、另案起诉要求调低抚养费到合理水平。经综合分析,我们认为你前妻提出增加抚养费依据不足,存在虚假诉讼之嫌,建议提起再审、执行异议或另案起诉,可同时进行。若有进一步咨询,请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覃兆江,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19********6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