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活法
廖旭东(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回首七十七年往事的时候,作家王蒙最喜欢的一个词叫做“活法”,王蒙认为:遭遇是外在的,而活法全在自身的选择.“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这是遭遇;而“回也不改其乐”,这是活法.
在中国现有20多万名律师中,每一个律师,各有各的活法.
“三个三分之一活法”是四川律师施杰首先提出来的,施律师认为: 三分之一的时间干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做社会事务,三分之一的时间留给自己和家人,无论工作多忙碌,我总能给自己挤出一些晒太阳的时间,爬爬山,做做户外运动。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每个周末我都会陪家人一起度过;户外运动是我的最爱,自驾游,或者是和几个朋友背上背包,去郊外感受大自然,尤其是和年轻人在一起,我感觉尤为放松.
北京律师周磊提出: 如果还只在追求名利,那是追求自我的初级阶段——比较低级的活法。其实我所向往的生活就是有机乐活生活,这种生活未必非要‘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并不一定要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或者放弃追逐事业的目标,只要你有自然、健康、精致的生活态度,一样可以拥有。
崔峰律师在接受《珠海特区报》采访时说:守法是轻松的活法. 从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这个角度来看待自己,你就会生活得很轻松。所谓法律就是从生活中归纳总结出的行为准则的底线,我守住这条底线,就会活得轻松。
闻名全国的杨金柱律师以“律坛怪侠”自居,刘桂明发表《如何看待杨金柱律师的怪与侠?》一文: 他“怪”得让人怕他“烦”,“怪”得让人嫌他“缠”,“怪”得让人说他“迂”,“怪”得让人觉得中国律师界有一个杨金柱足矣(当然一个没有也不行)。于是,他的“怪”,让他成了一种现象或一个问题。许多同行觉得他不仅可敬而且可爱,也有一些同行则认为他过于特立独行甚至过于偏激,但是更多的同行对他给予了宽容和理解。因为也许你可以不认同他的观点,你也可以不赞同他的做法,但你不得不感动于他对律师事业的真情、痴情、热情、激情乃至豪情。
我是一名从业十多年的律师,我的活法积极而且简单:工作时间,做好律师这份工.工作之余,写写文章,游览名胜古迹,亲近大自然.对生活,我充满信心,追求简约和低碳的生活方式.对中国律师业,我仍然相信,中国律师的前景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