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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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律师服装的改革

发布者:廖旭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3141人看过

    根据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律师自2003年1月1日起,出庭时须穿着专门设计的律师服装。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 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已经6年多,但是律师身穿律师袍出庭仍是非常少见,90%以上的律师出庭不穿着律师袍.

    律师袍为何受到律师的冷落?据调查, 57%的律师认为:律师袍不仅携带麻烦,而且更换起来也很费事,有20.4%的律师不穿律师袍的原因是怕被同行说自己太做作。

    广大律师一方面有强烈的愿望,希望律师有统一的服装, 以明显地区别与其他的法律服务者,增强律师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中国律师新形象.另一方面,大多律师对已有的律师袍束之衣柜,这一现象值得反思.

    我认为,中国律师统一服装是必要的,对现有的律师服装应进行适当的改革.

    (一)律师服装是指律师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常服、徽章 、制式衬衣、领带及腰带、纽扣等。

    (二)律师在出庭时必须穿着律师服装,在庭审之外从事律师工作时也必须穿着律师服装.

    (三)律师服装应有夏装和冬装之分,女式和男式之分.

    (四)律师服装应为正装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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