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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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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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将判决书上网吗

发布者:廖旭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3128人看过

    在今天这样的网络时代,为了提高律师的名气,有些律师将自己承办的案件的判决书全文在网络上发布.对此,有二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 律师可以将承办的案件的判决书上网,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者除外.

     依据我国法律,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是公开的(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律师将判决书挂在互联网上,有助于公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增加公众对于案件审判的认同程度.也起到普法的效果.

    第二种观点认为:律师无权将判决书全文上网.

    我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律师是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我国,大多数当事人,特别是作为被告的当事人,都将打官司当成不太光彩的事情,不愿意让公众知晓.所以,未经当事人的许可,律师没有权利在网上公布自己承办的案件的判决书.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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