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律师
俞强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上海-浦东新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391804350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1:59

再审案件律师:维持、改判、撤销的适用情形解析

作者:俞强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次举报
2026-06-09

一、案件介绍:一份判决书引发的“逆袭”

“我真的没想到,一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还能有翻盘的机会。”当事人甲坐在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里,眉头紧锁却又带着一丝希望。

甲是一家小型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几年前,他与朋友乙合作开发一个互联网项目,双方口头约定“利润五五分成”,但未签订书面协议。项目运营两年后,因经营理念分歧,甲决定退出。然而,乙却认为甲“中途退出构成违约”,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一审法院以“甲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明确的分工和利润分配约定”为由,判决甲赔偿乙150万元。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甲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个人征信也受到影响。

“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甲回忆道,“但朋友建议我试试再审程序。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再审,更不知道再审还能‘改判’。”

在朋友的推荐下,甲找到了一家专业处理再审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经过仔细阅卷,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乙提供的一份关键《项目合作协议书》上的签名,经过专业鉴定,并非甲本人所签。更关键的是,这份协议的内容与双方在微信聊天记录中体现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相反。

“这不仅仅是事实认定错误,而是对方在关键证据上做了手脚。”律师团队迅速整理材料,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法院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经过再审审理,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依据的关键证据系伪造,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最终撤销原判,改判驳回乙的全部诉讼请求

甲拿到再审判决书的那一刻,哽咽着说:“我终于明白,法律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注:以上案例已进行脱敏处理,人物、公司名称均为化名,系根据本所真实办理案件改编。)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再审的三种“出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维持原判:原审没毛病

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认为“再审就是用来改判的”,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事实上,再审程序的核心功能是纠正错误,而不是“翻案”。如果原审裁判没有实质错误,即便程序上存在轻微瑕疵,再审法院也可以“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依法改判:原审确实错了

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再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这是最典型的“逆袭”情形。例如,在甲的案件中,原审法院基于伪造的证据认定事实,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法院直接改判,彻底推翻了原审结论。

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再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再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这一规定在刑事案件中极为重要,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

(三)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给原审法院一个“纠错机会”

对于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如果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再审法院可以选择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种处理方式并非“推倒重来”,而是让原审法院在纠正错误后重新作出裁判。如果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后依然错误,当事人还可以再次启动救济程序。



三、法律分析:再审如何“精准发力”?

(一)再审不是“第二次上诉”

很多当事人把再审理解为“第二次上诉”,这是完全错误的。

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与一审、二审程序的根本区别在于:

  • 一审是“第一次打官司”,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
  • 二审是“上诉审”,针对尚未生效的判决进行纠错;
  • 再审是“纠错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纠正,本质上是一种补救程序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申请再审的门槛远高于上诉。法院通常只会在“原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启动再审程序,因此,当事人不能把再审当作“上诉的替代品”。

(二)再审中的“改判”与“维持”如何博弈?

实践中,再审法院在决定是“维持”还是“改判”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程序瑕疵不影响实体正义的,原则上维持。例如,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法律文书中有一个笔误,再审法院可以在纠正笔误后维持原判。
  2. 实体错误必须纠正。如果原审裁判结果本身就是错误的,再审法院必须依法改判。
  3. 自由裁量幅度内的误差,一般不改判。例如,法官在法定幅度内判决赔偿金额的差异,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法院通常不会干预。

(三)再审改判的三大“硬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包括: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如本案中甲发现对方伪造证据);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俞强律师特别提示: 以上13种情形,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通行证”。但请注意,不是所有“错误”都能启动再审——只有当错误达到“足以影响裁判结果”的程度时,法院才会启动再审程序。


四、风险提示与操作指引

(一)认知颠覆:你以为“败诉”了就没救了?

很多当事人在一审、二审败诉后,认为“判决已经生效,只能认命了”。这是一个巨大的法律认知盲区。

实际上,只要原判决存在上述13种情形之一,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某些特殊情形(如发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的期限可以延长至判决生效后两年

(二)操作指引:当事人如何启动再审?

  1. 收集“弹药”:整理原审判决书、证据材料,重点寻找“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或程序违法线索。
  2. 找对人:再审案件对律师的专业能力要求极高,建议选择专注于再审业务的律师团队。
  3. 把握时间: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别错过“黄金窗口期”
  4. 明确诉求:在申请书中清晰说明“原审判决错在哪里”,以及“再审应当如何改判”。

(三)风险提示

虽然再审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最后的救济机会,但也要注意以下风险:

  • 再审成本高:申请再审需要支付诉讼费、律师费,且再审程序耗时较长;
  • 改判概率低:据统计,全国法院再审改判率仅为10%-20%左右;
  • 可能“越改越糟”:少数案件中,再审法院可能作出比原审更不利的判决。

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五、互动话题

您是否也遇到过“败诉后不知道如何翻盘”的困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经历或疑问,我们将选取典型问题邀请俞强律师团队进行专业解答。



【律师资质信息】

俞强律师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15年执业经验,代理600+案件;
  • 专业领域:公司股权/合同/金融与资管/商事犯罪等纠纷,专注复杂疑难案件的二审、再审和抗诉案件

俞强律师代表案例(再审与抗诉案件):


案件类型当事人/案由审理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江苏某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最高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上海某健康发展集团、中城某康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王某与南京某投资集团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海某轩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周某斌、南京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城某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 法学院 法律硕士 同时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等金融类资质 联系方式:13918...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7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47 房产纠纷、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