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核对破产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确认经济补偿、拖欠工资、社保欠费等是否足额登记,有异议及时提出更正申请;
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若公司有可清算资产,按第一顺位优先分配,不足清偿全部职工债权的,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职工债权属于第一顺位清偿,即便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需优先保障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等权益,优于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等普通债务,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优先保护权”。《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公司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追回的财产归入破产财产,用于清偿职工债权。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