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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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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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公司方式之六破产清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次举报


同解散清算一样,破产清算也是股东退出公司、公司退出市场的方式。

解散清算可以向破产清算进行转换,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第二百四十二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