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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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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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位以后是否还需要收取管理费?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0次举报


  业主购买了车位,物业服务公司也是需要收取管理服务费用的,具体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

  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费用。无论业主的车位是购买的还是租赁的,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提供车位公共环境、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车位使用人均应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开发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车辆停放服务费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