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利申请在何种情况下可能无法得到专利局的受理 关于不受理专利申请的情况说明: (1)由于专利申请文件并非以书面形式提交,或者其中书写语言非为中文的,此类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无法接受。 (2)若专利申请文件未经打印、复印清晰显示,或存在涂改现象严重的情况,我们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审查并给予相应处理。 同样,专利的附件图示或者外观设计图像若是未经专业绘图工具和纯黑色墨水绘制,或者出现图像模糊不清、涂改严重等问题,我们也无法正常受理相关申请。 (3)当基本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例如发明申请缺少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三个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缺少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四个核心组成部分中的任意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漏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任何一项时,都将被视为不合格的申请材料,无法受理。 (4)如果请求书之中缺乏专利申请人的完整姓名、全称及其具体地址信息的,我们将视为无效申请,无权受理。 (5)如果专利申请类别(如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晰或无法确切判断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同样不会被接受。 (6)对于那些既不曾与其建立过任何协议或条约关系,亦无专利互惠待遇的国家的国民或机构,他们在我国提出的专利申请将会被拒绝受理;另外,对那些在我国境内无常驻居住地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机构,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能依照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我们将不解受其申请。 (7)对于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法人机构以及居民个人,如果自行从港澳台地区向我局邮寄专利申请;或者当港澳台地区的法人机构以申请人身份向我局提出专利申请之时,未经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依法办理的,皆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无法受理。
2024.05.09 10:14 回复
关于抵押与质押权利性质的区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 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 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5.09 09:57 回复
可以再次申请鉴定
2024.05.09 0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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