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当事人咨询说,多年前自己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50万。后来房子增值了,已经涨到150万,那这个增值的100万是我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相信有不少朋友都有这个疑问,需要明确的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婚后增值了,这个增值是自然增值,是由于通货膨胀以及市场行情所决定的,并没有投入婚后一方或双方的劳动、精力和时间,所以,一般的,这种情况下的增值是属于婚前房产所有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多套房子,进行炒房行为,被界定为婚后的经营行为的话,经营所得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孙素芳婚姻家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