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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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某被告交通事故一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发布者:周向军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4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被告作为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本该不应委托律师代理,但司机的单位一直不愿参与本案处理,肇事司机为处理本案,只能委托律师。

本案作为常见交通事故案件,各方对事故责任无意义。作为代理人参与本案,是被告司机的单位认为司机是劳务派遣,不应担责,思想片面,无法律意识,但对司机造成很大影响,如不是职务行为,便是由司机承担相应责任。金额不多,影响较在。

特点:1、被告司机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协商时,派员协商,诉讼一直不愿参与,不提供任何工作记录。经代理人提出追加被告单位,向法院提供事发时间前后的送货微信记录、经各方帮助调查到地司机单位以司机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得以追加被告单位。2、被告单位认可是司机为其送货,但其提供平台协议和司机自由职业人承揽协议,认为是劳务派遣,不愿承揽雇主责任。代理人提出一不合承揽之法律规定;二利用优势地位,违法签订合同;三订立承揽合同时间在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由被告单位承揽责任。

疑问:1、肇事车辆有投保保险公司,保险金额足以赔偿伤者损失。

2、被告单位在投保雇主责任险,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揽。一直不为司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对其责任承担的理赔也有时间上的影响。

3、工作时间职务行为,不论是劳动用人关系还是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均是由单位承担责任。单位是真的没有该法律意识?


周向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从事过工商政学兵等职业,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现为上海豪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从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宝山区
  • 执业单位:上海豪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00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