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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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告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胜诉

发布者:周向军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9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票据款500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票据金额500000元计,从2021年12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一、被告肇庆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500000元;

  二、被告肇庆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总结:

  本案是以票据追索权为案由,实际中要提供给法院票据的合法来源,注意追索期限,是否有背书,以及相关利息的开始时间,并且在到期后要及时提出承兑要求。相对来说,举证比较相关的合同关系诉讼要轻松,但仍应尽可能的注意好细节。

周向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从事过工商政学兵等职业,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现为上海豪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从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宝山区
  • 执业单位:上海豪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00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