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峥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41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10月1日18时41分许,董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金狮洞桥-王家坪路高谷镇狮子村至高谷镇乡村路高谷方向,因为操作不当致其所驾驶车辆将行人冉某撞到,造成冉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20年10月01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巡警大队高谷中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董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冉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出事后冉某被送入医院接受治疗,冉某从此成为植物人的状态,一旦医院的治疗中断就面临生命风险。冉某家庭并不富裕,巨额医药费难以为继。但是冉某的两个儿子不愿意放弃治疗,想留有一丝希望。而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并不想垫付医药费,毕竟人死了比植物人花钱要少……
冉某从出事之后便处于植物人的状态,花费了近40万,现在每天依然需要几千块钱。冉某的家人为了照顾她失去了工作,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周围亲戚朋友借遍了钱,甚至借上了高利贷。但是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不愿意再垫付医药费。如何能在法院判决前解决医药费成为了本案的难点。
本案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冉某缺少医药费的问题,我们着重从三点出发解决。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我们首选向交警部门沟通垫付道路救助基金三十万元,后向肇事司机、保险公司沟通也垫付了几万元,再者向法院进行沟通提前支付十五万元。基本解决了诉讼过程中医药费短缺的问题。
植物人案件的程序较普通交通事故的程序更为复杂,时间跨度更长。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多次沟通法院,加快审理进度,缩短诉讼时限。而被告在本案中想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想要我方当事人按照死亡标准进行赔偿。比如一审结束后,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上诉,却不缴纳上诉费用,极为荒唐,就是想要利用法律规则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有强大的法务团队,但是我方在诉讼过程中不被牵着鼻子走,顺利解决了医药费的问题,使冉某不再面临死亡的风险。最终法院在法定赔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冉某的年龄,多判了5年的护理赔偿。毫无疑问,我们并没有让被告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