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颖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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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执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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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最好结果

发布者:郭颖颖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22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因诈骗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由郭颖颖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案件回顾: 20236月中旬,被告人李某通过低报价格、发送虚假照片及视频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黄某共计114571元的货款。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犯诈骗罪,并于20244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意见:郭颖颖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李某因家庭困难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对被告人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点评:法律不仅是惩罚犯罪的工具,更是教育和挽救犯罪者的手段。本案中,被告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案发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体现了其悔罪态度。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宽容,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郭颖颖律师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职业,现任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侵权纠纷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滨州
  • 执业单位: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620********9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