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郭颖颖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22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因诈骗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由郭颖颖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案件回顾: 2023年6月中旬,被告人李某通过低报价格、发送虚假照片及视频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黄某共计114571元的货款。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犯诈骗罪,并于2024年4月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意见:郭颖颖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李某因家庭困难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对被告人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点评:法律不仅是惩罚犯罪的工具,更是教育和挽救犯罪者的手段。本案中,被告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案发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体现了其悔罪态度。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宽容,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