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吴某将自有房屋对外出租,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承租方正常使用房屋后,无故拖欠房屋租金、水电费以及相关罚款,经多次催缴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郭颖颖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判令对方清偿全部欠款并承担逾期利息。
案件经过
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年租金标准,同时明确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房屋设施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生效后,吴某按约定交付房屋,承租方仅支付首期租金,自第二年起便不再按时缴纳租金,还累计拖欠水电费、电梯年检罚款等多项费用。吴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沟通催款,承租方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双方协商无果后,吴某诉至法院。庭审中,承租方主张双方曾口头协商减免租金,对此吴某不予认可。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郭颖颖律师细致梳理租赁合同、缴费单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行政罚款凭证等全套证据,固定承租方拖欠款项、拒不履约的完整事实。针对对方提出的租金减免抗辩意见,结合现有证据及法律规定逐一进行反驳,明确口头约定无有效证据佐证,不应得到支持。同时精准核算实际租赁时长、应付租金、各项杂费及抵扣金额,理清各项费用计算依据,庭审中清晰举证、严谨答辩,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诉求。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予以解除。扣除双方协商的物品抵偿款项后,判令承租方限期支付剩余租金、水电费、罚款共计 37609.62 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本案最终胜诉。
郭颖颖律师长期专注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欠款追索、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合同解除、租金及各类费用核算、违约追责、证据梳理质证类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多项经济损失。
郭颖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