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郭颖颖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68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胡某与被告张某在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解后,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本案由郭颖颖律师代表胡某出庭。
案件回顾:胡某与张某于2015年10月1日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长子小A出生于2017年6月1日,次子小M出生于2020年2月2日。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吵,曾于2017年5月22日协议离婚,后于2018年3月1日复婚。然而,复婚后感情并未得到改善,双方自2023年2月起分居至今。
诉讼请求:胡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离婚,抚养两子,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个人所负债务及本案诉讼费用。
调解结果: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
1.胡某与张某离婚。
2.长子小A随张某生活,胡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探望权;次子小M随胡某生活,张某不承担抚养费,同样享有探望权。
3.双方别无其他争议。
法院确认了双方的协议,并决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胡某承担。
律师点评:本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法院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时的人文关怀和法律公正。通过调解,不仅避免了双方进一步的法律纠纷,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稳定的环境。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权益应当被放在首位,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孩子的最佳利益,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结语:人民法院的此次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社会传递了积极的信号,即在面对家庭矛盾和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是明智和有效的。同时,法院的调解工作也展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