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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骨质疏松非意外责任拒赔意外险,君审律所代理重庆市法院诉讼成功获赔12.7万

发布者:君审保险律师律所律师|时间:2025年04月22日|分类:保险理赔 |424人看过

引言
骨质疏松是否必然排除意外险责任?重庆市某骨折患者因保险公司认定“骨质疏松为自身疾病导致”拒赔意外险12.7万元。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韩玉龙律师通过事故近因原则与医学证据,推翻拒赔结论。

案件背景
2022年,重庆市王女士(化名)因雨天滑倒致股骨颈骨折,申请意外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患者存在严重骨质疏松,骨折为疾病间接导致”为由拒赔。王女士认为滑倒是直接原因,委托君审律所维权。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1. 骨质疏松显著增加骨折风险,事故为疾病诱发;

  2. 合同约定“自身疾病导致的伤害”属免责范围。

法律分析与律师策略
君审律所韩玉龙律师提出关键辩点:

  1. 近因原则适用:外部滑倒是骨折的直接原因,骨质疏松仅为次要条件;

  2. 条款明确性不足:免责条款未明确列举骨质疏松,解释应有利于被保险人;

  3. 医学证据支持:提交骨科专家意见,证明无外力不会发生骨折。

法院判决
重庆市某法院认定:

  1. 滑倒为骨折近因,属意外事故;

  2. 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2.7万元。

案例启示

  1. 意外险责任判定以直接原因为准;

  2. 自身疾病不必然导致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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