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血液病理赔是否仅看实验室指标?辽宁省某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因血小板计数“未达合同标准”遭拒赔30万元。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夏越颖律师通过临床治疗必要性论证,推翻拒赔决定。
案件背景
2021年,辽宁省张先生(化名)确诊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需定期输血治疗。其重疾险合同约定“血小板持续≤20×10?/L”,而张先生血小板最低值为25×10?/L。保险公司以“未达标”为由拒赔,家属委托君审律所维权。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合同明确设定血小板阈值,患者检测值未满足;
未进行骨髓移植治疗。
法律分析与律师策略
君审律所夏越颖律师提出:
条款与临床脱节:患者依赖输血生存,病情已符合“重大疾病”实质;
医学灵活性:血小板计数受治疗影响波动,单一数值无法反映疾病严重性;
公平原则:保险公司条款加重投保人责任,显失公平。
法院判决
辽宁省某法院认定:
患者病情符合重疾险保障目的;
判决赔付30万元。
案例启示
重疾险理赔应关注实际健康损害而非机械数值;
治疗必要性可突破条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