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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未告知二型糖尿病拒赔重疾险,君审律所代理湖北省法院诉讼成功获赔30万

发布者:君审保险律师律所律师|时间:2025年04月22日|分类:经销代理 |222人看过

引言
投保前未告知的代谢疾病是否影响肝硬化理赔?湖北省某肝硬化患者因保险公司认定“未如实告知二型糖尿病史”拒赔30万元。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韩玉龙律师通过医学因果关系与条款解释,推翻拒赔决定。

案件背景
2020年,湖北省张先生(化名)确诊肝硬化,申请重疾险理赔时,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投保前患有二型糖尿病(未告知)。保险公司以“糖尿病增加肝硬化风险”为由拒赔,张先生委托君审律所起诉。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1. 糖尿病是肝硬化的高危因素,未告知影响承保决定;

  2. 若投保时告知,可能拒保或加费。

法律分析与律师策略
君审律所韩玉龙律师主张:

  1. 询问范围限定:投保单未询问糖尿病史,张先生无告知义务;

  2. 医学因果关系缺失:提交肝病专家意见,证明张先生肝硬化原因为乙肝病毒感染,与糖尿病无关;

  3. 不可抗辩条款:合同成立满两年,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
湖北省某法院认定:

  1. 保险公司未能证明糖尿病与肝硬化的直接关联;

  2. 判决赔付30万元。

案例启示

  1. 投保人仅需回答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内容;

  2. 疾病间因果关系需由保险公司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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