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投保前存在的乳腺肿块是否影响乳腺癌理赔?河北省某乳腺癌患者因投保时未告知乳腺肿块病史,遭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5万元。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夏越颖律师通过证明肿块与癌症无直接关联,成功帮助当事人获赔。
案件背景
2020年,河北省赵女士(化名)投保某重疾险时,未提及两年前体检发现的乳腺结节。2022年,赵女士确诊乳腺癌,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乳腺肿块”为由拒赔。赵女士认为结节为良性且与癌症无关,委托君审律所维权。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乳腺肿块可能为恶性病变前兆,未告知影响承保评估;
若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能拒保或除外责任。
法律分析与律师策略
君审律所李鹏律师提出关键辩点:
询问范围限制:投保单中仅询问“是否患有乳腺疾病”,未明确要求告知“乳腺结节”,投保人无隐瞒故意;
医学证据支持:提交病理报告,证明乳腺癌为原发恶性肿瘤,与既往结节无直接关联;
不可抗辩条款适用:合同成立已满两年,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
河北省某法院认定:
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乳腺结节”,投保人无告知义务;
无证据证明乳腺结节直接导致乳腺癌,判决赔付5万元。
案例启示
投保人应保留投保时的问卷材料,明确询问范围;
良性病变与恶性肿瘤的因果关系需由保险公司举证。